为切实抓好“五一”节期间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,确保广大群众过一个祥和安全的节假日,珙县供销社于2014年4月28日起,对珙县芙蓉烟花爆竹公司的批发门市、储存仓库、镇乡部份经营网点,销售人员是否经过安全培训,零售经营点是否依法取得烟花爆竹经营(零售)许可证,零售场所与周边的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要求,是否销售正规合法产品,是否在零售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及配备齐相应的灭火器材,是否存在超品种、超数量存储等内容进行安全检查。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,检查人员一是下发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,二是要求公司及各镇乡从业人员,在日常工作中要牢固树立“安全第一”的思想和牢记“小细”二字,时刻做到在岗1分钟,细心60秒,往往造成各类安全事故发生都是忽视安全“小细”节,掉以轻心,我们只有抓好每个细节管理,检查到位,督促到位,提醒到位,毫不松懈地排查各种安全隐患治理,才能从真正意义上有效抓好安全工作的落。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。